广播通信设备合格评价制度根据电波法第58条之2执行,分为合格认证、合格注册、暂定认证三种。
制造、销售或进口广播通信设备者,需取得相应设备所属的合格认证、合格注册、或暂定认证中一个认证。
分类 | 所需材料 | 产品举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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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认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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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、BT、WIFI、无线、无线调制器、RFID、遥控器等 |
合格注册 |
| 电脑设备及周边设备、无线电接收设备、电器用品等 |
计测器、工业用仪器、连接器等 | ||
暂定认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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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制定符合性评价标准的新开发设备 |